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2-050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9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香港子
公司 GFL International Co.,Limitied 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投资发展的需要,同意用自有资金对全资香港子公司 GFL
International Co.,Limitied(赣锋国际有限公司)增资 400 万美元(原注
册资本为 312.82 万美元)。
《关于对全资香港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 2012 年 12 月 18 日的《证
券时报》及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
司江西安池锂能电子有限公司 25%股权的议案》;
同意按自然人股东各自实缴注册资本金额为基础、以目标公司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后的净
资产为依据协商确认,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180 万元的转让价格受
让朱志平等五位自然人持有的安池锂能 25%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
后,公司将持有安池锂能 100%股权。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西安池锂能电子有限公司 25%股权的公告》
详 见 2012 年 12 月 18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
司江苏优派新能源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优派新能源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经具备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和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协商依据,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678.15 万元的转让价格受让连云港优派科技有限公司和冯旦阳女士持有的
优派新能源 49%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优派新能
源 100%股权。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苏优派新能源有限公司 49%股权的公告》详
见 2012 年 12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