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4:00;
2、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5 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1 号院诺德中心 8 号楼 8
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7 人,代表股份 1,813,123,76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82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743,904,84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91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69,218,9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4 人,代表股份 239,750,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243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12,610,5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7%;反对 33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 174,4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9,237,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9%;反对 3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3%;弃权 174,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8%。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12,613,4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9%;反对 347,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 162,4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9,240,0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1%;反对 34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1%;弃权 162,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7%。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12,610,5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7%;反对 35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 162,4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9,237,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9%;反对 35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3%;弃权 162,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7%。
4、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12,809,4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反对 30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9,436,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9%;反对 30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8%;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5、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12,610,5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7%;反对 35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 162,4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9,237,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9%;反对 35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3%;弃权 162,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7%。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12,795,4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反对 30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9,422,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1%;反对 30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8%;弃权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12,795,4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反对 315,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弃权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9,422,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1%;反对 3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7%;弃权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 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760,650,6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59%;反对 52,441,3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23%;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7,277,2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134%;反对 52,441,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733%;弃权 3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8.02 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760,620,6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43%;反对 52,471,3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40%;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7,247,2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009%;反对 52,471,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858%;弃权 3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8.03 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60,623,5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44%;反对 52,468,4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38%;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7,250,1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021%;反对 52,468,4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846%;弃权 3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8.04 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60,606,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35%;反对 52,485,5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48%;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7,233,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950%;反对 52,485,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17%;弃权 3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8.05 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60,606,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35%;反对 52,477,3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43%;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7,233,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950%;反对 52,477,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883%;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
8.06 审议通过《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60,606,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35%;反对 52,447,319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