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9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96,030.77万元(含896,030.77万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384.80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资(2023)第11000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鉴于公司将通过公司自身、一级子公司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太阳能”)、四级子公司包头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晶澳”)、二级子公司曲靖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晶澳”)及二级子公司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晶澳”)实施募投项目,董事会同意公司、晶澳太
阳能、包头晶澳、曲靖晶澳、扬州晶澳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在14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3年7月24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实际开户分
支机构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实际开户分支机构 募集资金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1 限公司石家庄胜利北 55130188004502402 6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街支行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3050165780800004749 399,928,491.98 补充流动资金
限公司宁晋支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50238001040041396 4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限公司宁晋县支行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01575113435 1,0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晶澳太阳 司宁晋支行
能科技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包头晶澳(三
5 份有限公 限公司宁晋支行 0406001329300507549 500,000,000.00 期)20GW 拉
司 晶、切片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包头晶澳(三
6 司石家庄翟营南大街 121909303410806 2,200,000,000.00 期)20GW 拉
支行 晶、切片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年产 10GW 高效
7 限公司石家庄西二环 640539888 1,500,000,000.00 率太阳能电池
北路支行 片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年产 10GW 高效
8 司石家庄分行 572010100101795301 2,334,484,600.00 电池和 5GW 高
效组件项目
晶澳太阳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年产 10GW 高效
9 能有限公 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8111801013601117353 0 电池和 5GW 高
司 效组件项目
包头晶澳 包头晶澳(三
10 太阳能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72900444410302 0 期)20GW 拉
技有限公 司包头分行营业部 晶、切片项目
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年产 10GW 高效
11 晶澳(扬 限公司扬州琼花支行 1108020229100309251 0 率太阳能电池
州)太阳 片项目
能科技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年产 10GW 高效
12 限公司 限公司扬州八里支行 10154501040008451 0 率太阳能电池
片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年产 10GW 高效
13 曲靖晶澳 司曲靖翠峰支行 874900685810111 0 电池和 5GW 高
太阳能科 效组件项目
技有限公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年产 10GW 高效
14 司 司石家庄分行 15154666666693 0 电池和 5GW 高
效组件项目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系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
用。
三、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和主要内容
公司、晶澳太阳能、包头晶澳、曲靖晶澳、扬州晶澳(以下单独或合称为“甲
方”)分别与14家银行机构(以下单独称为“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丙方”)于近日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年产10GW高效率太
阳能电池片项目/年产10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组件项目,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者用作其他用途。
2、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