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9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44,131,455 股,发行价格 21.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199,999,991.50 元,扣除发行
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8,236,660.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67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433,740.36 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5,160,754,708.55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254,209.62
加: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5,087,994.02
减:发行相关费用 2,518,048.55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670,992,808.16
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98,000,000.00
减: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152,315.12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433,740.36
(二)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4,382,624 股,发行价格 67.2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999,999,985.28 元,扣除发行有
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8,679,230.6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26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96,164,396.04 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4,968,679,230.65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835,034.16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075,349,868.77
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000.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96,164,396.0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晶澳太阳
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全
资子公司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义乌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晶澳”)、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2021 年,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其尚未完成的 2020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义乌晶澳、中信
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类型 账号 金额
(人民币元)
义乌晶澳太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活期专户 1208020029093131965 27,403.39
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活期专户 8111801011600734936 1,406,336.97
合计 1,433,740.36
(二)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
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晋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控股孙公司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分
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琼花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全资孙公司曲靖晶龙电子材料有限
公司、中信证券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全资孙公司曲靖晶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类 账号 金额
型 (人民币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 活期专户 75170188000799479 722,314.04
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 活期专户 13050165780800003763 50,210.41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行
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营 138390000013000108767
业部 活期专户 1,555,514.0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活期专户 572010100101684881 104,973.33
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县 50238001040037964
支行 活期专户 133,316.65
晶澳太阳能有限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 0406001329300411182
行 活期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