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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12-10

晶澳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科技”或“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晶澳科技 2022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日益增长,款项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现阶段美元、欧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可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况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定期、择期)、期权、掉期、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

    2、交易金额及期限: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 30 亿美元,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3、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授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签署涉及的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5、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根据金融机构要求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差额交割等方式结束交易。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外汇衍生品到期或择期交割时,合约汇率与交割日市场汇率差异将形成实际交易损益并冲销重估损益的累计值形成投资损益。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性风险为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会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交易方案将以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严格审查相应的进出口采销合同,合理规划外汇资金计划并适时选择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差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确保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业务背景为前提并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因此,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手均为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以降低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 30 亿美元,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日益增加,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利于公司锁定汇率,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无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能够有效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晶澳科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晶澳科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晶澳科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杨巍巍                    秦 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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