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03 月 21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03 月 21 日
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03
月 21 日上午 0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益生路 1 号,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巩新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3 人,代表股份股份 452,673,7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5906%。其中,中小股东共 26 人,代表股份 30,733,54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953%。
2、现场出席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数为426,242,5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9286%。
3、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26,431,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6620%。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通过视频参会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452,532,5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8%;反对 7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0%;弃权 64,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592,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07%;反对 7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9%;弃权 64,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85%。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452,532,5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8%;反对 7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0%;弃权 64,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592,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07%;反对 7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9%;弃权 64,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85%。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452,566,0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2%;反对 43,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64,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625,8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97%;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9%;弃权 64,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85%。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52,588,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2%;反对 83,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5%;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648,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26%;反对 8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20%;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452,566,0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2%;反对 43,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64,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625,8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97%;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9%;弃权 64,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85%。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52,588,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2%;反对 83,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5%;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648,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26%;反对 8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20%;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4,127,0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19%;反对 7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4%;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654,8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38%;反对 7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9%;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的 408,467,929股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52,562,9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5%;反对 46,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 64,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622,7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6%;反对 4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20%;弃权 64,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85%。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52,594,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6%;反对 7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0%;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654,8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38%;反对 7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9%;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52,591,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9%;反对 80,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651,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37%;反对 8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10%;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
王金女士当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52,594,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6%;反对 7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0%;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654,8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38%;反对 7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9%;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