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3-044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买卖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金额较大且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了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引洮二期农业灌溉水源配套工程(刘寨、土门、草滩片区)第四标段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买方(甲方):会宁县水利建设工作站
卖方(乙方):宁夏青龙钢塑复合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引洮二期农业灌溉水源配套工程(刘寨、土门、草滩片区)第四标段
合同标的:合同清单内的防腐钢管、PE 管材等材料的生产制造及运输(包含接口补口
材料)。
合同期限:依据项目工程进度,分批、分部位供货,以甲方书面提货单时间为准,提前3 日通知。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捌仟柒佰伍拾万零捌仟壹佰伍拾陆元陆角叁分(87,508,156.63)。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会宁县水利建设工作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MA55HY2B96
类型:事业单位
住所: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镇枝阳巷 1 号
注册资本:2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璿曌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19 日
经营范围:主要负责全县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河(沟)道治理、农村饮水安全、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更新改造、水土保持、“五小工程”等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
2、公司与买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买方发生类似业务。
4、客户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甲方):会宁县水利建设工作站
卖方(乙方):宁夏青龙钢塑复合管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物
合同清单内的防腐钢管、PE 管材等材料的生产制造及运输(包含接口补口材料)。
3、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捌仟柒佰伍拾万零捌仟壹佰伍拾陆元陆角叁分(87,508,156.63)。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单价,本合同单价(以乙方正式投标文件报价表为准),此单价是指运到甲方指定地的含税到货价格,且包含内外接口补口材料费、装卸费、现场指导安装费用,以此单价与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4、交货和验收
(1)交货方式: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2)供货地点:引洮二期农业灌溉水源配套工程(刘寨、土门、草滩片区)甲方指定地点。
5、结算及货款
付款按照预付款、进度款、结清款等阶段分期支付。
6、双方的权利
(1)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②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③买方应将需求计划提前 15 天书面下达卖方,并应提前 3 日通知发货数量及到货地
点。
(2)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②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③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④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7、违约解除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8、合同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拾份,甲方陆份,乙方肆份。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
位章后,合同生效。
9、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合同合计总金额为87,508,156.6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3.40%。
2、公司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该合同的能力。
3、合同的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金额较大且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六、备查文件
《引洮二期农业灌溉水源配套工程(刘寨、土门、草滩片区)第四标段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