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3-008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买卖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金额较大且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被确定为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 PCCP 管材采购 01 标的中标单位。
近日,公司收到了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 PCCP 管材采购
01 标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买方(甲方):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 PCCP 管材采购 01 标
合同标的:PCCP 管及配件
合同期限:本合同供货工期暂定为 3 年,具体供货时间按监造监理人审核并经买方审
批的供货计划执行。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肆亿零伍拾壹万玖仟零陆拾玖元柒角玖分(400,519,069.79)(含税)。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MA55HY2B9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湛江市赤坎区东盛路 5 号综合楼二楼
注册资本:774947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奇峰
成立日期:2020-11-10
经营范围: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务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与买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买方发生类似业务。
4、甲方为国有控股公司,且本合同对应款项分批结算支付,公司认为买方具备支付相应合同款项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甲方):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物
PCCP 管及配件
3、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肆亿零伍拾壹万玖仟零陆拾玖元柒角玖分(400,519,069.79)(含税)。
4、交货和验收
(1)交货方式: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安装承包人指定的地点,采用车上交货,现场卸货由安装承包人负责。
(2)供货地点:由甲方指定的合同管道安装的工程地点
5、结算及货款
预付款按照预付款、进度款、质量保证金等阶段分期支付。
乙方的最终结算工程量以甲方最终认可的实际发生量为准。
6、双方的权利
(1)甲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应委托监造监理人在合同签订后提供给乙方详细的供货计划。
②甲方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 28 天内,提供给乙方 6 份 PCCP 管材的设计、制造基本
参数的工程本身的图纸和文件。图纸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自行负责各种生产、检测试验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向监造监理人提交调试与试生产报告供监造监理人检查验收。只有当甲方、监造监理人根据合同要求经过检查并确认具备了相应条件后,试生产才准许进行。
②乙方应根据监造监理人提供的供货计划编制 PCCP 管材生产、供应进度计划,并在每
年、季度、月向监造监理人报送年、季度、月进度计划,在每月底提交月进度实施报告,在月进度会议上提交月进度报表。
③乙方应自行办理与管材制造、供货、运输等有关的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要求的一切手续、许可。
④乙方应根据国家及本工程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对 PCCP 管材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有关
技术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并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前完整的提交给甲方(合格证、交接验收单等)
7、违约解除
甲方发现乙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有权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金额的 10%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如果证实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2)货物引发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因乙方的货物在质量、交货或售后服务中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害,被甲方或有关行政部门定性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件);
(3)擅自更改货物主要材质、重要原材料产地等;
(4)货物是贴牌、假冒、伪劣货物或货物的原材料、配件是贴牌、假冒、伪劣货物;
(5)经证实乙方有不服从或贿赂监造工作人员的行为。
8、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壹拾伍份,甲方拾份,乙方伍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
9、争议的解决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争议应提交合同签订地人
民法院。
在双方协商、调解和诉讼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各自的义务,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合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 合同合计总金额为 400,519,069.79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16.43%。
2、公司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该合同的能力。
3、合同的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金额较大且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六、备查文件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 PCCP 管材采购 01 标合同》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