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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5

青龙管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3-006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骞先生召集、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强化分工职责,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李骞先生于近日辞去董事长一职,其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在公司新的董事长选举产生之前,李骞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长一职。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选举高宏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选举李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张敬泽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李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

附件:

    1.高宏斌先生,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
会计师、审计师。2000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审计部经理。现任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宏斌先生未在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高宏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骞先生,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在公司销售部、企
管部、证券部工作,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第四届董事。2019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力资源总监。

    李骞先生未在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李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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