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2-011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34,992,000 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80 元(含税);2021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后实施,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2YCAA10177《审
计报告》确认,2021 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3,037,754.6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1,053,999.28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母公司提取盈余公积金 7,105,399.93 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909,592,250.0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82,384,126.91 元。
3、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34,992,000 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505,200 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8 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 60,027,624 元
(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4、2021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 年—2023 年)》等制度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后续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 年—2023 年)》的规定;公司现金流及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活动及后续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起到了积极作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 年—2023 年)》的规定;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后续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起到了积极作用,故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后实施,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