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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57 深市 青龙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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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关于签订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输配水工程(第一批)项目管材采购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0

青龙管业:关于签订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输配水工程(第一批)项目管材采购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53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输配水工程(第一批)项目

                    管材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金额较大且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输配水工程(第一批)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近日,公司收到了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输配水工程(第一批)项目管材采购合同,简称“合同一;合同编号:TJSPS-WZ-2021-01,简称“合同二”,合同编号:ZXSPS-WZCG-2021-001。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一)合同一

  甲方: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 BCCP 管、JPCCP 管等及产品装吊、捆扎、运输、中转、
仓储等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增值税和出库费等一切费用。

  交货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
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壹亿零柒佰伍拾陆万肆仟伍佰伍拾陆元整(107,564,556.00 元)(含税)。

  (二)合同二

  甲方: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 BCCP 管、PCP 管、JPCCP 管、DRCP 管等及产品装吊、捆
扎、运输、中转、仓储等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增值税和出库费等一切费用。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结束;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

  合同总金额:壹亿贰仟肆佰陆拾贰万玖仟壹佰陆拾肆元整(124,629,164 元)(含税)。
  合同一、合同二合计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叁仟贰佰壹拾玖万叁仟柒佰贰拾元整(232,193,720.00 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22345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 1 号

  注册资本:61521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海民

  成立日期:1980-11-24

  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铁路综合工程、铺轨架梁工程及通信、信号、电力工程施工;可承担各等级公路、路面及桥梁、桥面工程、隧道隧洞工程、各类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机场跑道、滑行道和机坪(包括土基、基础、道面及飞行区排水工程)工程、城市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承包境外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输出;工程建设项目的科研与技术咨询;房地产综台开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不动产租赁;设备安装、加工制造、修理、租赁及配件经营;铁路临管运输;物资供销、仓储;商业贸易;铁路、建筑、市政行业的设计及工程造价咨询;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岩土工程的测试、监测、检测;可承担 C 级及以下的大爆破
工程和 B 级及以下复杂环境深孔爆破、拆除爆破及城市控制爆破及其他爆破与拆除工程施工;控制、地形、市政、隧道、线路工程、变形(沉降)观测、形变、建筑工程、桥梁、精密工程测量;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铁路建设报》发布国内外广告;员工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与甲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甲方发生类似业务情况如下:

        会计年度          合同金额(万元)          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

          2018 年                  0                        0%

          2019 年              69,823.1                    34.92%

          2020 年              12,227.13                    5.92%

  4、甲方为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项目承建方,近年来公司与甲方合作关系良好,相关款项支付正常,且本合同对应款项分批次支付,公司认为甲方具备支付相应合同款项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一

  1、合同双方

  甲方(买方):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物

  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 BCCP 管、JPCCP 管等及产品装吊、捆扎、运输、中转、仓储等到达
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增值税和出库费等一切费用。

  3、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壹亿零柒佰伍拾陆万肆仟伍佰伍拾陆元整(107,564,556.00 元)(含税)。

  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 BCCP 管、JPCCP 管等及产品装吊、捆扎、运输、中转、仓储等到达
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增值税和出库费等一切费用。

  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乙方按照甲方的供货通知供货。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4、价款调整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未开票部分按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中不含税的价款不变,并以不含税价款作为基数重新计算税额。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按国家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变更纳税人身份,则变更后未开票部
分按国家税收政策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中不含税的价款不变,并以不含税价款作为基数重新计算税额。

  5、交货和验收

  (1)自 2021 年 09 月 10 日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
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

  (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质量验收: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 24 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 3 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3 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亦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验收方式:甲方收货人员现场对到货产品进行外观质量数量验收。

  (5)验收如放生争议,双方同意由省(部)级以上检验机构按 SL702-20105 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6)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 1 年,自甲方正式通水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6、货款支付

  (1)每月的 20 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2)合同签订后 7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25%作为预付款(大写:人民币贰
仟陆佰捌拾玖万壹仟壹佰叁拾玖元整¥26891139.00)乙方开始发货。每月按照 7.1.1 结算完成后,甲方按业主当月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 85 %(付款时扣除该批结算货物已付的预付款,从支付预付款当月的下个月开始扣除,累计扣除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25%时不再扣除)。甲方在末次结算完成后将总金额的 10%支付给乙方,剩余 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甲方成本管理系统封闭合同后 15 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向甲方付款的比例,按合同约定同比例向乙方支付当期款项。

  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按经甲方确认的应付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于发票开具后 7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 7 日内完成发票审核
工作,按甲方法人支付审批程序完成后 15 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 30 天内付清。

  (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完成发票审核前,有权拒付相应货款且不会视为甲方违约。

  (4)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及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5)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 1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7、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①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②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③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④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⑤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的施工特点,精心组织、配备足够的运输能力和必要的储存场地以保证甲方需要。

  ②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相关备品备件及工具等。

  ③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④乙方对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培训不少于 15 课时;培训内容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

  ⑤本合同质保期为 1 年 ,自甲方正式通水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在质保期内,因
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2 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3 日内进行维修等服务,乙方应对甲方合理收费。

  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应税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⑦执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乙方应在
重大信息变更后的首次向甲方开票前 3 日内向甲方告知其变更情况,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⑧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特点,建立本项目供应实施规划及产品运输方案,根据甲方每日需用数量按日将所需物资数量送到甲方施工现场,如不能按时按量送达的,需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8、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①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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