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0-013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上午九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
兴庆科技园兴春路 235 号)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 5 人,
董事柳灵运先生、张敬泽先生、独立董事王力先生、黄玖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铁成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高宏斌先生、俞学文先生、刘晓亮先生及公司副总经理高健宝先生、赵灵山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5)、《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于 202 0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二)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和高效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报告期内,管道业务新签合同金额 22.84 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 14.24 亿元、塑料管
材 8.60 亿元;上一年度结转合同金额 15.48 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 14.08 亿元,塑料管材
1.41 亿元;合同发货金额 21.95 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 14.98 亿元,塑料管材 6.97 亿元;结
转至以后年度执行的合同金额为 16.37 亿元,其中,混凝土管道 14.23 亿元,塑料管材 2.14
亿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356,108.75 万元,同比增加 23.65%;净资产为
204,711.62 万元,同比增长 8.71%;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199,923.62 万元,同比增长 38.20%;
实现利润总额 19,942.21 万元,同比增长 109.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83.99万元,同比增长 112.53%;基本每股收益为 0.4682 元,同比增长 112.53%。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724.79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 94,992.65 万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文君先生、苑德军先生、浦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宁夏青龙管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三)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 XYZH/2020YCA10282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五)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2020 年,公司将持续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适应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积
极开拓新业务,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降低应收账款和库存,提高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降低成本费用,提高产品自身的盈利水平,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投资政策、行业发展以及公司相关订单的获取和执行情况、公司新业务情况,公司确定的 2020 年度经营奋斗目标为:实现营业总收入 229,900 万元,同比增
长 15%;实现净利润 17,600 万元,同比增长 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00 万
元,同比增长 10%。详细内容见《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说明: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 2020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 于市场状况变化、新业务的拓展及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 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六)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XYZH/2020YCA10282 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
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6,839,940.4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6,037,105.16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母公司提取盈余公积金 13,603,710.52 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730,908,019.64 元、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 710,656,667.77 元。
3、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34,99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 1.50 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 50,248,800.00 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4、2019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预案。
本预案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宁夏青 龙 管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 次 会议决议公告 》( 公告编 号:2020-014)、《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
(七)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和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 2019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专项报告具了鉴证报告,认为:青龙 管业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青龙管业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青
龙管业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及其它损害股东利益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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