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证券代码:002457 公告编号:2014-077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歌斐诺亚中石化股权九号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简要内容:为取得好的投资收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出资认购
歌斐诺亚中石化股权九号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歌斐诺亚投资基金”)相应份额,成为歌斐
诺亚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2014年10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和有关
制度等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投资不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列的风
险投资范围。
5、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家兴先生签署《歌斐诺亚中石化股权九号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与该事项有关的其他协议文件。
2014年10月10日,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青龙
管业关于拟出资认购歌斐诺亚中石化股权九号投资基金相应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73)。
今日,公司收到基金合同有关各方签署的《歌斐诺亚中石化股权九号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2014年10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
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认购歌斐诺亚中石化股权九号投资基金相应份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出资认购歌斐诺亚投资基金相应份额,成为歌
斐诺亚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含预留费用)后,将主要投资于由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的歌斐诺亚中石化股权零号投资基金(“投资产品”),预计该类投资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96%。公司投资该基金是为了取得好的投资收益。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列的风险投
资范围。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家兴先生签署《歌斐诺亚中石化股权九号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与该事项有关的其他协议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及金额:
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歌斐诺亚投资基金相应份额。
(二)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投资基金名称:歌斐诺亚中石化股权九号投资基金
2、基金类别:私募投资基金
3、基金管理人: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哲
住所:昆山市花桥镇商银路53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2楼
4、基金托管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九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九层
(三) 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成立后,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设置临时开放期,临时开放期只接受基金申
购申请,不接受其他申请。临时开放期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以对方认可的方式通知现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托管人。
(四) 基金的预计存续期限指: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 3年,经基金管理人自行决定
可再延长2年。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产品情况提前终止或进一步延长本基金的存续期
限。但基金管理人需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以对方认可的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托
管人。
如本基金存续期届满最后一日为节假日,则本基金结束日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五) 基金份额的面值:本基金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含预留费用)后,将主要投资于由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的歌斐诺亚中石化股权零号投资基金(“投资产品”),预计该类投资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96%。
其余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国债、中短债基金、
评级在AA级以上的公司债和企业债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或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金融衍生
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金融产品或者购买一年期固定收益类产品、或购买基金管理人自行判断
风险可控的其他金融产品。
三、《歌斐诺亚中石化九号投资基金合同》主要条款内容摘要
目前,公司签订的《歌斐诺亚中石化九号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 基金的名称:歌斐诺亚中石化股权九号投资基金。
(二) 基金类别:私募投资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成立后,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设置临时开放期,临时开放期只接受基金申
购申请,不接受其他申请。临时开放期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以对方认可的方式通知现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托管人。
(六) 基金的预计存续期限指: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 3年,经基金管理人自行决定
可再延长2年。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产品情况提前终止或进一步延长本基金的存续期
限。但基金管理人需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以对方认可的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托
管人。
如本基金存续期届满最后一日为节假日,则本基金结束日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 基金份额的面值:本基金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八) 基金认缴出资额
投资者在签署本基金合同时,应明确投资者的承诺认缴出资额、认购金额,并承诺在本
基金初始销售期内履行出资义务。投资者应于初始销售期内一次性交纳认缴出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