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76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获得
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会”)审核通过,并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取得
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 号)。
2021 年 7 月 2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关于对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因公司在2020 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与实际经审计的净利润相比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给予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伟、财务总监曾兆豪通报批评的处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出具了说明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承诺函》。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承诺函》;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及承诺函》;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及承诺函》;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