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1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1 月
22 日、1 月 2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公司通过现场、电话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了《2020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1,000 万元至 91,000 万元。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为准。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4 日、2020 年 7 月 23 日、2020 年 9 月 24 日披
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2021 年 1 月 21 日,有媒体报道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得尔塔影像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得尔塔”)将被出售给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经公司核查,上述媒体报道为不实报道。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与立讯精密签署任何协议或达成任何初步意向。
5、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目前拟筹划出售相关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上述相关子公司范围不超过: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慧光微电子有限公司、南昌欧菲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晶润光学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标的范围(资产或股权)、交易对象、交易方式及交易价格尚在论证中,无任何实质性进展。预计本次交易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子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亿元)
总资产 31.84
净资产 12.24
项目 2019年度(亿元)
营业收入 51.21
净利润 1.10
(2)江西慧光微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亿元)
总资产 19.71
净资产 10.67
项目 2019年度(亿元)
营业收入 25.12
净利润 -0.13
(3)南昌欧菲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亿元)
总资产 47.13
净资产 8.35
项目 2019年度(亿元)
营业收入 28.65
净利润 -0.92
(4)江西晶润光学有限公司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亿元)
总资产 14.71
净资产 6.38
项目 2019年度(亿元)
营业收入 8.64
净利润 0.13
7、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