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105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
时)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0 年 9
月 19 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赵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增加了单个发行对象认购上限,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调整前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808,421,797 股(含 808,421,797 股),不超过本次非
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75,800 万元。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808,421,797 股(含 808,421,797 股),不超过本次非
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75,800 万元。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单个发行对象(包括单个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认购数量上限为 30,000.00 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及单个发行对象认购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不做其他调整。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预案。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及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