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28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9,851,902.3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59,986,230.92元,加上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2,640,018,790.93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2,999,538,796.8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562,828,313.15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712,867,125股扣减公司正在办理的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8,127,800股以及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4,445,947股,即以2,690,293,3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6,496,160.9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并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制订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