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9-06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欧菲光;证券代码:002456)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电话和现场方式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正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也未建议其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项,拟引入国有背景战略投资者,该事项将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等事宜。经过和拟交易方初步协商,暂未就控股权转让事项达成阶段性进展,交易各方将继续沟通,后续公司将根据谈判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及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暨控股股东股权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