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号)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公开发行了97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7,800.00万元。2022年10月25日本公司收到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缴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款978,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4,500,000.00元(含增值税)及持续督导费用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合计人民币963,000,000.00元,已存入本公司开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西支行银行账户(账号:393000685013000237885)。另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453,400.00元(含增值税),加上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959,371.73元、持续督导费用5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005,971.7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2]B1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6,200.60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24,519.89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35,552.2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末未赎回(-) 5,000.00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11.7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存款利息(+) 218.0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0.3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357.95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百川”)和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新材料”)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本公司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随后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划入子公司南通百川公司,再由南通百川将募集资金划入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因 2022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设立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交通银行股份
公司 有限公司江阴 活期存款 393000685013000237885 45,211.86
华西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
南通百川 有限公司江阴 活期存款 8110501013202071258 298,156.79
周庄支行
宁夏百川新材 兴业银行股份
料 有限公司银川 活期存款 691040100100031832 11,121,094.47
天鹅湖支行
宁夏百川新材 交通银行股份
料 有限公司银川 活期存款 641301104013000602059 2,115,077.43
宁东支行
合计 13,579,540.55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2022年10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百川、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百川、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南通百川、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三、2023 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投资宁夏百川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系锂电材料的生产、锂电池材料及废催化剂回收利用项目之子项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
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022年10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系锂电材料的生产、锂电池材料及废催化剂回收利用项目之子项目)的投资额为30,011.42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金额24,519.89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2]E1490号)。
(5)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2022年11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10,000万元,期末有5,000万元未到期,收回部分产生收益11.76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6,200.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938.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072.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入金额与承诺投 末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