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 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投资者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百川转 2”处于转股期内,截止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申请日(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总股本为 593,166,744 股。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以公
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按照“投资者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2
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26 郑铁江
2 01*****562 王亚娟
3 01*****423 郑江
4 02*****140 郑江
5 01*****230 郑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2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百川转 2,债券代
码:127075)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百川转 2”转股价格为 10.36 元/股,调整
后“百川转 2”转股价格为 10.3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5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百川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 55 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慧敏、缪斌
咨询电话:0510-81629928
传真电话:0510-86013255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