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68号《关于核准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857,14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8,999,991.42元。2017年9月29日本公司收到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缴的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款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10,72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18,274,991.42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92010078801000000125)。另扣除尚未支付的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200,000元后,实际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7,074,991.4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7]B142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6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公开发行了5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000.00万元。2020年1月9日本公司收到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缴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款5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510,000,000.00元,已存入本公司开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银行账户(账号:641301104011912100272)。另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262,000.00元(含增值税),加上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694,075.47元后,实际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432,075.4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0]B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2,550.71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34,395.04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50,277.68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956.40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3,392.75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截止报告期末未收回的金额(-) 8,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存款利息(+) 199.3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2.23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511.47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随后本公司以向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百川”)增资形式,将募集资金划入南通百川公司或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划入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决定减少建设原募投项目部分产品,并将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4,210.00万元投入到“年产5000吨石墨负极材料(1万吨石墨化)项目”。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本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后,本公司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随后由南通百川以增资的形式将募集资金划入孙公司宁夏百川。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金额(元)
南通百川 浦发银行 活期存款 92010078801900000121 3,413.44
南通百川 浦发银行 活期存款 92010078801900000123 141,998.04
宁夏百川 浦发银行 活期存款 92010078801900001251 14,969,259.16
合计 15,114,670.64
2、《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7年10月,本公司和子公司南通百川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因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本公司和子公司南通百川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子公司南通百川、孙公司宁夏百川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2020年,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百川、公司全资孙公司宁夏百川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三、2021年度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乙酸甲酯技改项目、双三羟甲基丙烷及丙烯酸酯扩产项目、绝缘树脂及副产甲醇项目及偏三、偏酐、三辛酯扩产项目。若本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投资宁夏百川年产5万吨针状焦项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9年4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募投项目“乙酸甲酯技改项目”、“双三羟甲基丙烷及丙烯酸酯扩产项目”和“偏三、偏酐、三辛酯扩产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12,497.50万元,将调减的
三羟甲基丙烷及丙烯酸酯扩产项目”。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止2020年1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针状焦项目的投资额为 32,184.14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金额27,147.38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0]E1021号)。
(5)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6)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均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46,000.00万元,期末已收回投资产生收益131.19万元,余8,000.00万元未到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2,550.7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142.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4,21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