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3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 划》及《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及 2018 年 1 月 1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份情况
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41),截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华澳 臻
智 110 号-百川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买入公司股份 2,621.0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份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即 2018 年
5 月 17 日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24 个月,即 2018 年 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 月 9 日(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历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51,697.7142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5,169.77142 万元。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51,697.7142 万股扣除公司回
购专户持有股份 1,281.10 万股后的股本 50,416.614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5,041.66142 万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1、减持期间:2019 年 5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
2、减持股份数量:2,621.09 万股;
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7%;
4、减持方式:竞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截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将所持有的 2,621.09 万股股份全部出售完毕,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受让方与上市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根据《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