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华软 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206
3、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期:2021 年 12 月 29 日
4、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行权价格:19.98 元/份
5、本次激励计划期权有效期为 60 个月
6、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113 人,实际
授予股票期权 8,053 万份
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2 年 1 月 18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在公司官网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
表决。2021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8,053 万份
(三)行权价格:19.98 元/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 获授股票期 获授股票期权占
姓名 国籍 职务 期权数量 权占授予总 当前总股本比例
(万份) 量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张 杰 中国 总裁 600.00 7.06% 0.64%
程永荣 中国 副总裁 100.00 1.18% 0.11%
罗 琳 中国 副总裁/财务 100.00 1.18% 0.11%
总监
吕 博 中国 副总裁/董事 100.00 1.18% 0.11%
会秘书
二、中层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 7,153.00 84.15% 7.58%
人员(共 109 人)
预留 447.00 5.26% 0.47%
合计 8,500.00 100.00% 9.00%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六)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七)有效期和等待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 个月。
(八)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完成日
起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
预留的股票期权在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3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为 40%、30%、30%。具体如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起至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行权期 起至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行权期 起至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起至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行权期 起至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行权期 起至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九)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或锂电池项目组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至 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锂
电池项目组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或锂电池项目组业绩考
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或锂电池项目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值
行权期
公司层面考核目标 锂电池项目组层面考核目标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公司 2022 年 VC(碳酸亚乙烯酯)
第一个行权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0% 产品、FEC(氟代碳酸乙烯酯)产
品合计产能不低于 1,715 吨
首次授予的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公司 2023 年 VC(碳酸亚乙烯酯)
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0% 产品、FEC(氟代碳酸乙烯酯)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