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4-21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大楼 16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
及电子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对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为本次董事会主持人。
一、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
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其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核查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详见2024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73,076,512.1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547,449.39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1,254,744.94 元,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938,224,482.09 元。2023 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3,435,901.58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且因公司实施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总股本 620,332,085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 13,182,200 股,即,以
607,149,8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分红总额为
42,500,491.95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若因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 元(含税)的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董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要求,同意上述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 年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
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申请贷
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4 年向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的信贷业务额度,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融资事项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总额度内予以调整各金融机构对公司以及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额度,办理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及借款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4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2,4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工程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60,4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包含了公司对子公司和孙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所有担保的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其中,长高电气少数股东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系国家开发银行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开发展基金与公司及长高电气签订的《投资合同》,国开发展基金目前通过明股实债的方式持有长高电气 18.92%的股权,因其国有属性、对外担保有特殊规定等限制,不能为长高电气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长高电气具有实际控制权,且 100%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长高电气目前财务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 请详见于 2024 年3月 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1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林林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马孝武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前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喻朝辉女士(召集人)、张传富先生、马孝武先生。
14、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提请召
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9)请详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