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年 11 月 26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公司办公楼三楼
会议室。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
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对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马孝武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马孝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本决议公告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2、审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喻朝辉女士、张传富先生、林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喻朝辉女士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3、审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传富先生、喻朝辉女士、马孝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张传富先生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4、审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欧明刚先生、喻朝辉女士、马孝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欧明刚先生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5、审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马孝武先生、马晓先生、欧明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马孝武先生任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6、审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晓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本决议公告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7、审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及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林林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彭强先生、唐建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本决议公告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8、审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云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本决议公告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9、审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林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林林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电话:0731-88585000,传真:0731-88585000,电子邮箱:cgzq123@163.com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本决议公告日登载于巨潮资 讯网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10、审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审计处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曾莉女士担任公司审计处负责人,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11、审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林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彭林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电话:0731-88585000,传真:0731-88585000,电子邮箱:cgzq123@163.com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简历
1、马孝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41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1965 年参加工作。曾任长沙市电动风机厂技术科股长、湖南电动工具厂技术科科长、长沙市日用电器厂技术科科长、长沙市高压开关厂厂长、
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 年至 2012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马孝武先生持有股份总数 84,298,4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马孝武先生与董事马晓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本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马晓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0 年 2 月出生,硕士学历,
2003 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长沙市电业局,2006 年至 2012 年 5 月,担任本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2 年 5 月至 2016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董事、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马晓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4,37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2%,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与马晓先生为父子关系,马晓先生与本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晓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林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7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8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财务科科长、常务副总经理。2006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16 年 9 月开始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林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1,005,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与本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彭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1968 年 4 月出生,昆明理
工大学 MBA 在读,198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长沙高压开关厂、长沙高压
开关有限公司生产部、销售部;2006 年至 2012 年任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销售
经理,2012 年至今任本公司销售总监,2016 年 9 月开始任本公司董事。2019 年
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彭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734,4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8%,与本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唐建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5 年 7 月出生,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河南省区销售经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华中区域经理。2012 年至今任本公司销售总监、销售公司总经理,2016 年 9 月开始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唐建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890,4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张传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41 年 6 月 24 日出生,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64 年 7 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
学电气绝缘专业,同年 8 月由国家统一分配至第一机械工业部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工作,历任该所科研生产组副组长、科研办公室副主任、第二研究室副主任、所副总工程师兼电动工具研究室主任等职。1985 年至 2015 年任全国电动工具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一、二届委员兼秘书长三至六届委员;1989 年至 2013 年 4 月,
连续六届出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动工具分会秘书长;2007 年至 2013 年受国家认监委聘任为 TC20、TC23 技术专家组成员。从 2OO4 年起,先后担任过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特电器公司、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康平电器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江苏铁锚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张传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欧明刚先生,男,1967 年 12 月出生。先后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湖南
财经学院、中国社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