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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8

长高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1-18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 月 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北路三段 393 号公
司多媒体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孝武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224,430,73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2.06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185,307,81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73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39,122,9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333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680,8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03%;反对 1,7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9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41,5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621%;反对
1,74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3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577,8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44%;反对 1,7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97%;弃权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38,5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126%;反对
1,74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379%;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94%。
    (三)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577,8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44%;反对

1,7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97%;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38,5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126%;反对

1,74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379%;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94%。
  (四)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049,0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88%;反对

2,27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3%;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09,7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320%;反对

2,27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86%;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94%。
    (五)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049,0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88%;反对

2,27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3%;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09,7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320%;反对

2,27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86%;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94%。

    (六)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579,2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50%;反对

1,7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91%;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39,9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160%;反对

1,7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345%;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94%。
    (七)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047,6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82%;反对 2,28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9%;弃权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08,3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286%;反对

2,28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220%;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9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申请贷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授信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047,6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82%;反对 2,28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9%;弃权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08,3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286%;反对

2,28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220%;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94%。
    (九)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047,6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82%;反对

2,28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59%;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08,3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286%;反对

2,28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220%;弃权 1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94%。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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