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0-23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9,4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4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4 月 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4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未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分红派息
P = P 0 ﹣V
其中: 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P 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45-0.07=5.38 元
调整后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行权价格:4.31-0.07=4.24 元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北路三段 393 号长高集团
咨询联系人:彭林
咨询电话:0731-88585000
传真电话:0731-88585000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