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持有(不超过 1 年)的
理财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2. 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可能受
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将一定时间内的存量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持有(不超过 1 年)的
理财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5、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
二、审议程序
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委托理财的对象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结合当期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委托理财品种为保本型或类保本型,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委托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具体承办部门,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购买流程、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结合金融市场情况进行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财务报表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相关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委托理财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