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1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聘期 1 年,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5、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公司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以下简称“广州分所”)具体承办。广州分所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负责人陈锦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号 39 楼,已取得广州省财政厅颁布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4401)。
(二)业务规模
1、2022 年度总收入:39.35 亿元。
2、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34 亿元。
3、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89 亿元。
4、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022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366 家。
5、2022 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主要行业: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信永中和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三)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合伙人数量: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
3、注册会计师数量: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有注册会计师合计
1495 人。
4、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超过 660 人。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不存在严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2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人次、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凌朝晖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良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4 家。
2、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无。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2023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 120 万元(含年报审计收费 98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2 万元),2023 年度审计收费与上一期公司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其审计团队敬业
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作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8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