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
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
改。”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主要法人股东西格玛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不对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进行质押,亦不通过托管等方式变相转移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控制权,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持有西格玛股权的发行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承诺:所持有的西格玛出资亦遵守前述限售义务。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
转让,不对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质押,亦不通过托管等方式变相转移所持发行
人股份的控制权,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
1流量表。其中,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已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审计,2010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数据、2010年1-3月和2009年1-3月利
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2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发行人”或“国星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1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5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100万股,网上发行4,400万股,发行
价格为28.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
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22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国星光电”,股票代码“002449”,其中网上定
价发行的4,4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7月16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
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
距今不足1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7月16日
3、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4、股票代码:002449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1,5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500万股
3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主要法人股东西格玛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不对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进行质押,亦不通过托管等方式变相转移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控制权,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持有西格玛股权的发行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承诺:所持有的西格玛出资亦遵守前述限售义务。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
转让,不对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质押,亦不通过托管等方式变相转移所持发行
人股份的控制权,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
1,10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4,4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佛山市西格玛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3,016.76 14.03% 2013 年7 月16 日
一、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 广州诚信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1,176.00 5.47% 2011 年7 月18 日
4佛山市国睿投资
有限公司
688.00 3.20% 2011 年7 月18 日
王垚浩 1,760.00 8.19% 2013 年7 月16 日
蔡炬怡 1,200.00 5.58% 2013 年7 月16 日
余彬海 1,180.00 5.49% 2013 年7 月16 日
李荣湛 630.00 2.93% 2011 年7 月18 日
雷自合 363.00 1.69% 2013 年7 月16 日
宋代辉 356.40 1.66% 2013 年7 月16 日
陈锐添 313.52 1.46% 2013 年7 月16 日
靳立伟 310.20 1.44% 2013 年7 月16 日
周煜 310.20 1.44% 2013 年7 月16 日
郭琼生 278.20 1.29% 2011 年7 月18 日
黎颖华 270.60 1.26% 2013 年7 月16 日
闫兴 270.04 1.26% 2011 年7 月18 日
杜敬东 245.84 1.14% 2011 年7 月18 日
谭润添 232.64 1.08% 2011 年7 月18 日
颜文章 231.00 1.07% 2011 年7 月18 日
李绪锋 224.00 1.04% 2013 年7 月16 日
王海军 214.28 1.00% 2011 年7 月18 日
李奇英 211.20 0.98% 2013 年7 月16 日
李大民 206.24 0.96% 2011 年7 月18 日
陆晓鸣 198.00 0.92% 2011 年7 月18 日
李松涛 191.40 0.89% 2011 年7 月18 日
戴岚 187.44 0.87% 2011 年7 月18 日
缪来虎 184.80 0.86% 2011 年7 月18 日
熊晓东 181.28 0.84% 2013 年7 月16 日
曾礼斌 178.20 0.83% 2011 年7 月18 日
李大荣 176.00 0.82% 2013 年7 月16 日
宋良明 171.60 0.80% 2011 年7 月18 日
黄永红 102.32 0.48% 2011 年7 月18 日
李国华 85.80 0.40% 2011 年7 月18 日
魏翠娥 76.56 0.36% 2011 年7 月18 日
方福波 72.60 0.34% 2011 年7 月18 日
郑玉仪 71.28 0.33% 2011 年7 月18 日
5曾祥 66.80 0.31% 2011 年7 月18 日
朱旭光 66.00 0.31% 2011 年7 月18 日
薛克瑞 51.48 0.24% 2011 年7 月18 日
梁丽娥 49.84 0.23% 2011 年7 月18 日
洪玮 48.00 0.22% 2011 年7 月18 日
黄杨程 26.40 0.12% 2011 年7 月18 日
谭新华 24.44 0.11% 2011 年7 月18 日
刘明浩 23.32 0.11% 2011 年7 月18 日
李伟平 23.32 0.11% 2011 年7 月18 日
焦零壹 19.80 0.09% 2011 年7 月18 日
李军政 13.20 0.06% 2011 年7 月18 日
陈波 13.20 0.06% 2011 年7 月18 日
徐振锋 8.80 0.04% 2011 年7 月18 日
小计 16,000.00 74.42% -
网下配售的股份 1,100.00 5.12% 2010 年10 月18 日
网上发行的股份 4,400.00 20.47% 2010 年7 月16 日
二、首次公开
发行的股份
小计 5,500.00 25.58% -
合计 21,500.00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