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448 深市 中原内配


首页 公告 中原内配:关于公司与吉凯恩氢能事业部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中原内配:关于公司与吉凯恩氢能事业部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4

中原内配:关于公司与吉凯恩氢能事业部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4-031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吉凯恩氢能事业部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备忘录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双方经营计划、发展战略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具体合作内容以签订的具体项目合同为准。

  2、本备忘录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 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备忘录签署概述

  为丰富和完善公司在氢能产业链上的布局,加速推进公司氢能业务发展,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内配”)于2024年5月31日与吉凯恩氢能事业部(GKN Hydrogen GmbH,以下简称“吉凯恩”或“GKN Hydrogen”)签署了《固态储氢系统中国区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或“本备忘录”),双方将在固态储氢系统方面开展深度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扩展固态储氢系统的应用范围,助力国内外氢能产业快速发展。

  本次签署的备忘录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备忘录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GKN Hydrogen GmbH成立于2021年,隶属于汽车行业专业工程集团公司Dowlais Group plc。GKN Hydrogen自成立以来致力于提供全方位清洁能源管理系统,以推动未来的零排放目标和全球能源转型,其研发的固态金属储氢系统已成为市场上领先的绿色、高效、可靠、安全的氢能储存解决方案。该系统设计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可适用于多种场景,包括应急电源备份、离网能源供应、住宅、海上运输和大规模工业等。

  GKN Hydrogen隶属于一家全球性汽车集团,具有较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GKN Hydrogen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备忘录的签署背景及主要内容

  (一)签署背景

  自2005年公司与吉凯恩汽车事业部就大马力内燃机配件展开合作以来,双方始终保持良好、融洽的合作关系。在此基础上,双方有意拓展更高、更广的合作机会。当前,全球能源转型快速推进,共同发展氢能产业为双方进一步的合作带来了良好契机。

  近几年,公司致力于提升汽车动力系统及制动系统领域的综合配套能力的同时,聚焦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方向,努力实现传统业务和新项目业务“双轮”驱动发展。目前,公司已构建起“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双极板、空压机、加湿器、氢气循环泵”等五大氢能产业新格局。本次和吉凯恩的合作,是公司在氢能产业链上的延伸布局,对公司氢能产业发展有重大意义。

  目前,吉凯恩在固态金属储氢领域技术成熟,且已取得应用性成果,凭借其低压运行、100%可回收、无容量损失等诸多优势,已成功向欧洲、北美、澳大利亚等诸多国家成功输出并运行其储氢系统。


  (二)备忘录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本备忘录的签署双方共同在中国市场合作,引进吉凯恩的固态储氢系统,并开展该系统的销售活动。

  2、合作内容:中原内配负责促进该系统在中国区域的营销,包括该系统的推广、宣传、销售和服务;吉凯恩负责该系统的技术研发、产品标准等。合作期间中原内配是吉凯恩固态储氢系统中国区域的唯一合作方。

  3、合作期限:本备忘录有效期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排他性的相关约定:经合作双方同意,若吉凯恩或吉凯恩的现有合作伙伴有预先存在的客户关系,中原内配应尊重这一关系,并允许吉凯恩管理和维护客户关系。

  5、成本和费用分担:合作双方应各自负责并承担销售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及相关费用。

  6、其他:合作双方每季度针对合作开展情况讨论并商定下一步合作关系,以扩大在中国区域的销售活动。合作双方应致力于降低生产成本和缩短交货交期,根据后期中国区域的需求量,进一步讨论在中国本土化生产的可能性。

    四、本次签署备忘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吉凯恩就固态储氢系统展开合作,有利于合作双方实现产业互动和互利共赢,亦符合国家对氢能产业的战略布局。本次合作有利于加深公司氢能产业链的业务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拓展公司未来发展空间,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实现公司全面转型升级。加之,公司拥有稳固的全球战略客户资源,为公司拓展固态金属储氢系统销售业务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备忘录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双方合作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备忘录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备忘录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双方经营计划、发展战略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具体合作内容以签订的具体项目合同为准。

  2、本备忘录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 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进展情况

  (1)2022年8月18日,公司与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编号:2022-043),合作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共同推动焦作市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全面、快速推广。2023年,公司子公司焦作同声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销售50台氢燃料电池系统,截至目前,该合作协议仍持续推进中。

  (2)2021年7月3日,公司与中科嘉鸿(佛山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围绕新能源领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公告编号:2021-036),针对燃料电池技术研发、产品开发、人才培养、信息交流、成果转化、共建研发平台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该合作协议视公司相关业务发展需求适时推进。

  2、本备忘录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吉凯恩氢能事业部签署的《固态储氢系统中国区域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