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1-019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进行证券投资,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财务投资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
2、投资投向及额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六章“第一节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中列示的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含)进行适度投资理财,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有效控制风险,在本次授权额度内,公司应优先选择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信托、基金等其他证券产品的投资不得超过20,000万元(含)(注:公司对到期未正常兑付的良卓资产私募基金、华领资产私募基金已于2019年计提了相应的减值损失,不再占用本次授权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4、授权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5、决策程序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性文件,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具体风险控制和监督措施如下:
公司财务部对证券投资资金运用的活动应当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证券和资金发生变动当日应当出具台账,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证券投资的具体事宜,并及时将证券投资信息报送公司证券部门及相关部门;公司证券部门对证券投资运作情况进行监控,并负责相关证券投资事宜的信息披露;公司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证券投资资金的监管;公司内审部门每半年对公司证券投资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资金风险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
独立董事有权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证券投资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监事会有权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及全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流动性较高,风险适度的产品。公司拟开展的理财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适度的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四、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制订相关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拟投资的资金仅限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证券投资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情形下做出的,有利于丰富投资渠道,提高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影响;公司已经建立健全《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审批权限、处置流程、信息披露等;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本议案内容。
五、最近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合计余额为 9,42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89%,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 3.43%。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