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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1

中原内配: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0-005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0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592.88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98%;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锁手续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内配”、“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根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办理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0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592.88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98%。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文件。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年8月25日起至9月4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9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7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9月12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79名激励对象授予1,88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72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17日。

    5、2018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以2018年8月14日作为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11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2018年9月17日,公司预留的共计112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4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17日。

    6、2018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24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2.7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93元/股。2018年11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7、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8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911.3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50%。

    8、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23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24.5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83元/股。2019年10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20%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9月12日,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
 17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8月14日,上市日期为2018年9
 月17日,即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自本公
 告日起可按规定比例解除限售。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2019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7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或 2017-2018 年公司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或 2018-2019 年公司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或 2017-2018 年公司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或 2018-2019 年公司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1,382,657.29元,未扣除本期计划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为302,536,757.29元,相对于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547,476.10元增长41.01%,满足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业绩考核指标。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
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级              A        B        C        D        E

      个人层面系数                    100%                80%      0

    首次授予的268名激励对象中除有4名激励对象因考核未达标或离职而不符
合解锁条件之外,剩余 264 名激励对象 2018 年度个人考核均在 E 级以上,其中
19 名激励对象 2018 年度个人考核为 D 级,该 19 名激励对象按照上述规定按比
例进行解锁。

    预留授予的 46 名激励对象 2018 年度个人考核均在 E 级以上,其中 1 名激励
对象2018年度个人考核为D级,该1名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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