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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晨鑫: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3

*ST晨鑫: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1-024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7 日。

    3、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懿德路 519 号浦东软件园三林园区 1 号楼 3
楼。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郁波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49,297,0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744%,其中中小投资者7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4,568,3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0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 场会议 的股 东及股 东代 理人共16人 ,其中 有表 决权 的股份
337,987,7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82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309,25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792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7,114,9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3753%;反对 493,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1412%;弃权 1,68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4835%。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7,078,9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3650%;反对 493,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1412%;弃权 1,72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66,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4938%。

    3、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47,078,9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3650%;反对 453,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1297%;弃权 1,76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6,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5053%。

    4、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7,114,9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3753%;反对 453,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1297%;弃权 1,7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4950%。

    5、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7,114,9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3753%;反对 453,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1297%;弃权 1,7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49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2,386,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5.0216%;反对 45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1109%;弃权 1,7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1.8675%。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7,078,9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3650%;反对 453,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1297%;弃权 1,76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66,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5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2,350,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4.7745%;反对 45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1109%;弃权 1,76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6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2.1147%。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7,545,2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4985%;反对 453,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1297%;弃权 1,29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371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7,018,2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3476%;反对 2,120,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6070%;弃权 1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454%。

    9、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7,098,4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3706%;反对 453,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1297%;弃权 1,74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4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2,369,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4.9083%;反对 45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1109%;弃权 1,74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1.9808%。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总回避表决股数为 263,215,45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83,863,4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7.4233%;反对 453,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5265%;弃权 1,76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66,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2.05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2,350,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4.7745%;反对 45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1109%;弃权 1,76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6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2.1147%。

    1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918,2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0327%;反对 3,37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9662%;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01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347,114,9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3753%;反对 453,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1297%;弃权 1,7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4950%。

    1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47,114,9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3753%;反对 453,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1297%;弃权 1,7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4950%。

    14、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47,114,9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3753%;反对 453,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1297%;弃权 1,7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4950%。

    15、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47,114,9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3753%;反对 607,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1740%;弃权 1,57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4507%。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7,114,9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3753%;反对 433,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1240%;弃权 1,7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50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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