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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盛路通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21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7,240,9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37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0,014,5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8465%。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226,4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905%。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226,4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905%。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623,7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3%;反对 61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7%;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609,2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591%;反对 61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71%;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二)《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623,7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3%;反对 61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7%;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609,2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1.4591%;反对 61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71%;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三)《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96,623,7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3%;反对 61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7%;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609,2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591%;反对 61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71%;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四)《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623,7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3%;反对 61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7%;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609,2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591%;反对 61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71%;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五)《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96,624,7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63%;反对 61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610,2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1.4729%;反对 61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7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623,7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3%;反对 61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7%;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609,2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591%;反对 61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71%;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七)《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议案》
  同意 96,623,7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3%;反对 268,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7%;弃权 34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609,2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591%;反对 268,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00%;弃权 34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09%。

    (八)《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96,518,8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4%;反对 721,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6%;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504,3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075%;反对 721,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九)《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6,623,7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3%;反对 61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7%;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609,2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591%;反对 61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71%;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93,880,4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41%;反对 3,359,5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49%;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865,8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960%;反对 3,359,5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90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93,880,4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41%;反对 3,359,5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49%;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865,8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960%;反对 3,359,5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90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93,880,4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41%;反对 3,359,5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49%;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865,837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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