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内容不发生变更的情形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和“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13,300,000.00 元(含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 986,700,
000.00 元。2018 年 7 月 2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认购
资金的实收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43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
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中的 22,0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盛恒达军民融合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 10 号”、将公司开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并于 201
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审议通过。
2019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名称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恒达军民融合产业园一期”项目名称变更为“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项目,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合正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并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2019 年第二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路通信智能通信天线研发与生产中心建设”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
表核查意见,并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
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的实施方式变更为以借款与增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独立
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并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
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投入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 截至 2022 年 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
号 额 总额 12 月 31 日已 投入进度 实施主体
使用金额
盛路通信智能 广东盛路
1 通信天线研发 39,000.00 2,262.68 2,262.68 100.00% 通信科技
与生产中心建 股份有限
设项目 公司
合正电子智能
2 制造基地建设 47,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
3 合正电子研发 6,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心建设项目
南京恒电微波
信号模拟技术 南京恒电
4 中心及环境试 8,000.00 8,000.00 2,716.30 33.95% 电子有限
验与测试中心 公司
建设项目
南京盛恒
5 盛恒达科创产 不适用 22,000.00 6,586.65 29.94% 达智能科
业园一期 技有限公
司
6 永久性补充流 不适用 68,916.62 68,916.62 100.00% 不适用
动资金
合 计 100,000.00 101,179.30 80,482.25 79.54% -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
内容不发生变更的情形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和“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的建设期进行调
整,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于 2019 年 4 月发生变更,加之受到外部环境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迟;“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实施进展主要受外部环境变化及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迟。
公司在此期间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积极推进项目施工建设。“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目前正有序购入设备过程中,后续将陆续进行施工建设;“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项目”目前已完成深基坑土方工程建设,正有序进行楼房施工建设。故经公司审慎评估论证,将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和“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提出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