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等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均与公司有聘任关系。
3、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公司和本次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预
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3 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 107 万份股票期权及 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