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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9

盛路通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上述媒体披露了《关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4 点 00 分;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 9:25,
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5,926,5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856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3,444,6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83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481,8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31%。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5,541,9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110%。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5,827,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2%;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5,442,7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9%;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5,827,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2%;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5,442,7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9%;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同意 125,827,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2%;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5,442,7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9%;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5,827,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2%;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5,442,7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9%;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125,827,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2%;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5,442,7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9%;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5,827,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2%;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5,442,7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9%;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25,827,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2%;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5,442,7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9%;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23,489,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51%;反对 2,436,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3,105,3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445%;反对 2,436,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23,489,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51%;反对 2,436,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3,105,3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445%;反对 2,436,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关于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议案;
  同意 125,827,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2%;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5,442,7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9%;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一)关于关联方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杨华、陈嘉、罗剑平、郭依勤已回避表决。
  同意 35,742,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2%;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5,442,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9%;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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