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6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 1,000,000,000.00 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13,300,000.00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 986,700,000.00 元,
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汇
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650,000.00 元(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5,050,000.00 元。2018 年 7 月 2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434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26,405,643.91元,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32,255,399.31 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累计产生净收入 26,069,909.91 元,其中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支出后产生净收入 18,692,916.03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余额为 678,864,510.6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 2018 年 7 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中国建行银行佛山山水一品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9 年 4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9 年 5 月,本公司、南京盛恒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南京仙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9 年 8 月,本公司、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已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55460188000003109 60,000,000.00 —
中国建行银行佛山山水
一品支行 44050166717200000209 80,000,000.00 68,648,777.54
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755917632510602 461,700,000.00 —
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755917632510707 383,350,000.00 377,663,571.0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12510078801900000810 — 144,426,647.30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4301015829100690067 — 9,450,111.93
合计 985,050,000.00 678,864,510.60
注: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项目账户(账号:755917632510707)的初始存放金
额 385,000,000.00 元,扣除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1,650,000.00 元后为 383,350,000.00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账户余额 377,763,571.06 元,扣除尚未支付发行费
用 100,000.00 元后为 377,663,571.06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26,405,643.91 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马群大道 3 号”变更为“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 10 号”。
“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建设地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马群大道 3 号,项目实施场所系租赁马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房产,用地面积为 2,000 平方米。因项目规划安排,原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10 号场地。针对该地块,子公司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恒电”)已取得了苏(2019)宁栖不动产权第 0023900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该场地条件优越,且与南京恒电现办公场地马群科技园金马路 9 号毗邻,更有利于整合公司现有资源、集中管理、降低成本,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上述情况,经充分论证分析后,公司将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 10号。
2019 年 4 月 12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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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19 年 4 月 29 日,本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8,000 万元提前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
核查意见。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结项,未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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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678,864,510.60 元,
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 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随着公司自主建造的合正电子东莞生产制造基地的完工,自动化程度更高的新生产线逐步投入使用,从而提高了合正电子的产能及生产效率,进一步延伸和拓展车辆智能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产能的增加与生产设备升级能进一步满足合正电子业务发展的需求,从而导致其缺乏募投项目实施的急迫性。结合当下市场环境,考虑自身场地规模、业务产品组合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中的 22,000 万元变更用于“盛恒达军民融合产业园一期”的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军工领域的业务布局,扩大产能,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与人才交流水平,为公司军工板块业务带来更多优质客户和订单,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从而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中的22,000 万元变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