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名增
至 9 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 3 名增至 4 名,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作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
一人。
修改为: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设董
事长一人。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章程修正案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