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 年 10 月)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发展情况,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公司章
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在处置固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在处置固定 资产时,如拟处置固定资产的预期价 资产时,如拟处置固定资产的预期价
值,与此项处置建议前 4 个月内已处 值,与此项处置建议前 4 个月内已处
置了的固定资产所得到的价值的总 置了的固定资产所得到的价值的总 和,超过股东大会最近审议的资产负 和,超过股东大会最近审议的资产负 债表所显示的固定资产价值的 33%,则 债表所显示的固定资产价值的 33%,则 董事会在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前不得处 董事会在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前不得处
置或者同意处置该固定资产。 置或者同意处置该固定资产。
本条所指对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转 本条所指对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转 让某些资产权益的行为,但不包括以 让某些资产权益的行为,但不包括以
固定资产提供担保的行为。 固定资产提供担保的行为。
公司处置固定资产进行的交易的有效 公司处置固定资产进行的交易的有效 性,不因违反本条第一款而受影响。 性,不因违反本条第一款而受影响。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包括委托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包括委托 理财和委托贷款等)、收购出售资产、 理财和委托贷款等)、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 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 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权限如下: 具体权限如下:
(一)对外投资运用资金总额单笔不 (一)对外投资运用资金总额单笔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 3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证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证
券投资及风险投资除外); 券投资及风险投资除外);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等投资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等投资事项,需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事项,需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 易所有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
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办理。 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办理。
(二)收购、兼并、出售资产(不包括 (二)收购、兼并、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 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运用资金总额单笔 的,仍包含在内),运用资金总额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 3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三)单笔银行融资借款金额不超过 (三)单笔银行融资借款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5%,连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5%,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 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四)以公司资产、权益为公司自身债 (四)以公司资产、权益为公司自身债务进行抵押、质押的,用于抵押、质押 务进行抵押、质押的,用于抵押、质押资产的账面价值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 资产的账面价值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连续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 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50%; 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50%;
(五)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五)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 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
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及与 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及与
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 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 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 会审议批准,如达到本章程第六十条 会审议批准,如达到本章程第六十条 第(十四)项规定标准的,须在董事会 第(十四)项规定标准的,须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准;
(六)公司对外担保必须提交董事会 (六)公司对外担保必须提交董事会 审议,如达到本章程第六十一条规定 审议,如达到本章程第六十一条规定 的标准的,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的标准的,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应 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应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 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 上同意。
上述事项需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上述事项需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序;超过上述董事会批准权限的交易, 序;超过上述董事会批准权限的交易, 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应当组织有关 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应当组织有关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将该交易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将该交易
事项报股东大会批准。 事项报股东大会批准。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