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仇建平先生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 日9:15-15:00。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592,590,1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9.27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32,134,0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4.25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60,456,0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275%。
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61,264,18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09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08,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67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60,456,0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0275%。
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持有人委
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
1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1,942,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7%;
反对 571,4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4%;弃权 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616,3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6%;
反对571,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8%;弃权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1,942,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7%;
反对 571,4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4%;弃权 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616,3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6%;
反对571,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8%;弃权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1,942,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7%;
反对 571,4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4%;弃权 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616,3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6%;
反对571,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8%;弃权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566,8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240,8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
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566,8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240,8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
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1,942,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7%;
反对 571,4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4%;弃权 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616,3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6%;
反对571,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8%;弃权7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566,8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240,8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
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567,2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反对 2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41,2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6%;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490,9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
反对 2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64,9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81%;
反对 2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4%;弃权 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567,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41,2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6%;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359,4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1%;
反对 4,230,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9%;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033,4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942%;
反对 4,230,7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5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大地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592,566,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