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8-00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暨进展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龙星化工,证券代码:002442)于2018年1月1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并分别于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30日、2018年2月6日和2018年2月1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2018-005、2018-006、2018-007)。
一、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继续停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有关各方正在按既定计划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协商和论证,并同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有序地推进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2月1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但由于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复牌。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龙星化工,证券代码:002442)自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二、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关联方,本次交易预计涉及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目前尚在讨论过程中,交易方式拟为以现金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具体方案尚待进一步明确。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收购资产涉及新能源汽车行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交易方式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8年1月15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刘江山 97,897,902 人民币普通股
2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冀兴三号 72,629,372 人民币普通股
单一资金信托
3 俞菊美 32,885,550 人民币普通股
4 上海图赛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2,650,734 人民币普通股
5 林史艺 23,5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 方晓晴 23,5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 刘河山 8,965,713 人民币普通股
8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胜券 8,539,450 人民币普通股
15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 杨略维 7,43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鹏华资产金润25 3,170,422 人民币普通股
号资产管理计划
(二)公司的前十大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冀兴三号 72,629,372 人民币普通股
单一资金信托
2 俞菊美 32,885,550 人民币普通股
3 上海图赛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2,650,734 人民币普通股
4 林史艺 23,5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 方晓晴 23,5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 刘河山 8,965,713 人民币普通股
7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胜券 8,539,450 人民币普通股
15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8 杨略维 7,432,000 人民币普通股
9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鹏华资产金润25 3,170,422 人民币普通股
号资产管理计划
10 刘红山 3,144,725 人民币普通股
四、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就具体方案进行深入论证和探讨,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8年3月16日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司将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于议案获得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
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