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0-20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收到持
股 5%以上股东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或“中植产投”)及一致行动人《关于减持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中植及一致行动人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690,7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详见 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中植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票计划时间过半,
中植一致行动人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岩投资”)和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资本”)通过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天中岩星河资本事件策略私募投资基金 3 期(以下简称“星河资本 3 期”)
减持公司股份 3,424,500 股。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 2020 年 3 月 23 日,中植产投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
满。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收到中植产投及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中植一致行动人恒天中岩和星河资本通过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星河资本 3 期减持公司股份 3,424,500 股。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式 格(元/股) (股) 例
星河资本 3 期 集中竞 2019/9/24-2019/9/25 7.079 3,424,500 0.63%
价
合计 —— 3,424,500 0.63%
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减持价格区间为 6.95 元/股至 7.24 元/股,减持次数为
多次。中岩投资、星河资本通过星河资本 3 期持有的股份来源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中植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中植于 2016 年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45,417,6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4%,并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自该报告书披露至今,中植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2018
年 1 月 8 日,中植通过大宗交易转让 9,081,665 股,占公司股本的 1.67%,受让
方为中植一致行动人中岩投资、星河资本管理的星河资本 3 期,自前述转让后至本公告日,中植未有减持,中植一致行动人中岩投资、星河资本通过星河资本 3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9,633,865 股,占公司股本的 1.77%。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情 目前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金鹰基金-广发银行 无限售条
-金鹰中植产投定增 件股份 22,710,000 4.17% 22,710,000 4.17%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金鹰基金-浦发银行 无限售条
-金鹰中植产投定增 件股份 13,626,000 2.50% 13,626,000 2.50%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星河资本 3 期 无限售条 3,424,500 0.63% 0 0%
件股份
中植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 39,760,500 7.30% 36,336,000 6.67%
股份
注:公司于2020年1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44,430股,公司总股本由544,846,509股变更为 544,602,079 股,上述持股比例皆按公司变更后的股本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星河资本 3 期上述减持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截止公告日,中植一致行动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中植产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5%,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中植产投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上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中植产投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