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7,200股,占授予前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544,755,909股的0.0968%;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1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8年9月5日
2、授予价格:6.05元/股。
3、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21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7,200股。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次授予 占授予前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的数量(股)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1 王宝玉 董事、财务总监 42,000 7.97% 0.0077%
2 陈钿瑞 董事、副总经理 105,000 19.92% 0.0193%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47,000 27.88% 0.0270%
核心骨干员工(19人) 380,200 72.12% 0.0698%
合计 527,200 100.00% 0.0968%
注: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部分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则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
说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确定的名单及授予数量一致。
5、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第1个解除限售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当日起至授予 50%
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2个解除限售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当日起至授予 50%
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解除限售期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1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2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由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度考核,核算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分数 90-100分 80-89分 70-79分 70分以下
标准系数 1 0.9 0.8 0
若解除限售期内任何一期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则对应解除限售期所获授的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后予以注销。若解除限售期内的任何一期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完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仅可就对应解除限售期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规定比例部分申请解除限售,当期剩余所获授的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后予以注销。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会验字
[2018]G1703719076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8年9月7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8年9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陈钿瑞等21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3,189,560.00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527,200.00元(大写:伍拾贰万柒仟贰佰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662,360.00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4,755,909.00元,股本544,755,909.00元,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10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7]G16041040655
元,累计股本人民币545,283,109.00元。
三、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
数量 比例 限制性股票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3,132,506 28.11% 527,200 153,659,706 28.1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1,623,403 71.89% 0 391,623,403 71.82%
三、股份总数 544,755,909 100.00% 527,200 545,283,109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原来的544,755,909股增加至545,283,109股。本次股份授予前,吴开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8,508,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971%,其控制的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0%,吴开贤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合计158,519,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99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完成后,吴开贤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29.0710%,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545,283,109股摊薄计算2017年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37元/股。
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