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一七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达”或“本公司”、“公司”)A股普通股。
五、本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40万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54,054.9909万股的0.9990%。其中首次授予 436.1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日
公司股本总额54,054.9909万股的0.8068%;预留103.9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日公
司股本总额 54,054.9909万股的 0.192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24%。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六、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05元/股。在本计划公告
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七、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75人,包括公司的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本计划中核心骨干员工主要是指对公司的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公司部门经理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主I
管经理。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 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确定的标准。
八、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第1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当日起至 30%
期 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2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当日起至 30%
期 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3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当日起至 40%
期 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第1个解除限售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当日起至授予 50%
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2个解除限售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当日起至授予 50%
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九、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II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1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
第2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3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公司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1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2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本计划中“净利润”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十、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本计划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二、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三、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
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十四、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III
目录
第一章释义......1
第二章总则......3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3
二、本激励计划制定所遵循的基本原则......3
第三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4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4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4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4
(三)激励对象确定的考核依据......4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4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5
第四章限制性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6
一、限制性股票的种类......6
二、限制性股票的来源......6
三、限制性股票的数量......6
四、限制性股票的分配......6
第五章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8
一、激励计划的有效期......8
二、激励计划的授予日......8
三、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8
四、激励计划的禁售期......9
第六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1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1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1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1
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除限售条件......12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12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 12
三、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14
第八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6
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 16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16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17
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18
第十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20
一、公司情况发生变更......20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更 ...... 20
三、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争议的解决......22
第十一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 23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23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程序......24
-1-
三、回购注销的程序......24
第十二章附则......25
-2-
第一章 释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众业达、本公司、公司指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41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 指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划、本计划 案)
按照本计划规定,公司公告本计划时符合公司(含子公
激励对象 指 司)任职资格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及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公司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
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指 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