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7:00 在闰土大厦 1902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为保证监事会的延续性,经全体监事同意,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罗宜家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罗宜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
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0 日)。
该决议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罗宜家先生简历
罗宜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曾任国营江西弋阳旭光彩印包装厂技术科长、财务科长,江西弋阳旭光企业集团办公室主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本部业务部财务经理、集团审计专员,现代联合控股集团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内部审计负责人、审计考核部部长。罗宜家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037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罗宜家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