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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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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其中:计划使用不超过 6 亿元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 2 亿元进行股票、债券、基金等产品的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投资品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定义的“证券投资”所认定的品种,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
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但下列情形不属于证券投资:

    (1)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2)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3)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4、资金来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本次投资的可行性、必要性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在充分保障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投资。按照投资稳健性原则,本次投资以购买银行、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发行的的理财产品为主,同时,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的长期看好,结合公司自身资金状况、投资经验和投资能力等因素,在确保投资风险合理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股票、债券、基金等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各类别品种的投资金额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进行操作;

    2、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公司已制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
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考核部负责对所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所投产品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并在每个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所投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2、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理财,提升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其中按照投资稳健性原则,主要以购买银行、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为主,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过程中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择机进行相关投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内控制度完善,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其中按照投资稳健性原则,主要以购买银行、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为主,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在投资过程中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择机进行相关投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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