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1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3年5月15日上午9:3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5月9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了
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加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
际参加的董事9名,其中现场到场董事6人,独立董事赵万一先生、张天福先生
和黄卫星先生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
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绍兴银行3200万股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受让绍兴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绍兴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银行”)3200万股股权,占绍兴银行总股本的3.25%,
以绍兴银行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作为定价参考依据,按照绍兴银行3200万股
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按1∶1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10,226万元,
交易价款包含但不限于绍兴银行2013年1月1日起至股权过户日止的投资收益
额及扩股分享权等。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拟收购绍兴银行3200万股股权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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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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