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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4

启明星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1-049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 1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公司”)、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御星云”)、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书生电子”)、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数据”)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北
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DFJ2106071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5,000 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35%-3.20%

    6、产品期限:91 天

    7、起息日:2021 年 6 月 7 日

    8、到期日:2021 年 9 月 6 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存款到期日(或北京银行提前终止日)北京银行向存款人支付本金,存款到期日(或北京银行提前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支付收益(如有),本金及收益支付币种与结构性存款本金币种相同。

    10、投资方向和范围:标的挂钩 Libor 利率水平为 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 发布的三个月 Libor 美元利率价格。

    11、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无关联关系
    13、风险揭示:

    (1)存款不成立的风险:发生下述任一情形,北京银行有权宣布本存款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本存款不成立的风险:①符合结构性存款协议约定的存款不成立的条件(如有);②本存款募集期结束时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必要的规模上限或/及下限;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政策或要求出现重大变更,或者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经北京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协议约定向客户提供本存款。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市场利率可能发生变化,挂钩标的价格走势可能对产品结构不利,这些都可能使客户收益低于以定期存款或其他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收益,甚至可能使客户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存款不允许客户提前终止,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提前终止及再投资风险:结构性存款期限内,如果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公众节假日调整或者其他情况,或北京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北京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一旦本产品被提前终止,则本产品的实际
结构性存款天数可能小于预定的结构性存款天数,存款人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且可能届时面临较差的再投资环境和机会。北京银行行使或不行使提前终止权均不必然保证提高产品收益或减少损失,北京银行不因行使提前终止权而承担任何责任。

    (5)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可根据结构性存款协议以及客户权益须知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存款的相关信息。如果由于客户原因所致联系信息有误、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本存款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北京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北京银行;如客户未能及时告知,北京银行很可能在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客户,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6)法令和政策风险:本存款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将影响本存款发行、投资、兑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进而可能造成本产品的收益降低。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瘟疫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金融市场危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变化、重大政治事件、银行系统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北京银行故意造成的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存款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存款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北京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数据来源风险:在本存款年化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本协议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水平,北京银行有权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9)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存款的年化收益率与挂钩标的/资产的价格水平挂钩,收益计算较为复杂,存款人须按照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产品认购。如影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14、公司本次出资 5,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合并净资产的 0.83%

    (二)2021 年 6 月 9 日,安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7,000 万元在盛京银行北京
中关村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盛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405 期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7,000 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65%/3.65%/3.85%

    6、产品期限:90 天

    7、起息日:2021 年 6 月 11 日

    8、到期日:2021 年 9 月 9 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时,一次性支付所有产品本息。

    10、投资方向和范围:标的挂钩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根据彭博页面“BFIX”
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 10:00 的 EUR/USD 定盘 MID 价格提供。

    11、资金来源:安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安全公司与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无关联关系

    13、风险揭示:

    (1)本金及利息风险:本产品有投资风险,盛京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不保证存款利息,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利息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影响。利息不确定的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存款人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存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产品的到期利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购买、起息、到期等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利息降低。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存期内,存款人不享有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即本产品不支持提前支取,存款人购买该产品资金不能随时变现。


    (4)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产品预期利率与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挂钩,利息计算较为复杂,故只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的存款人购买。

    (5)数据来源风险:在本产品到期利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水平,盛京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6)存款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认购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其它影响产品成立的条件不具备,盛京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7)信息传递风险:盛京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公示本产品相关信息,存款人可通过本行营业网点、企业网银端等其他电子渠道进行查询了解。

    如果存款人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存款人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另外,存款人预留在盛京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盛京银行。如存款人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的,盛京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存款人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存款人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若出现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本产品的购买、起息、到期等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利息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存款人自行承担,盛京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安全公司本次出资 7,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1.17%

    (三)2021 年 6 月 15 日,安全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
订《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DFJ2106144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5,000 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35%-3.00%

    6、产品期限:32 天

    7、起息日:2021 年 6 月 17 日

    8、到期日:2021 年 7 月 19 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存款到期日(或北京银行提前终止日)北京银行向存款人支付本金,存款到期日(或北京银行提前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支付收益(如有),本金及收益支付币种与结构性存款本金币种相同。

    10、投资方向和范围:标的挂钩 Libor 利率水平为 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 发布的三个月 Libor 美元利率价格。

    11、资金来源:安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安全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无关联关系

    13、风险揭示:

    (1)存款不成立的风险:发生下述任一情形,北京银行有权宣布本存款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本存款不成立的风险:①符合结构性存款协议约定的存款不成立的条件(如有);②本存款募集期结束时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必要的规模上限或/及下限;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政策或要求出现重大变更,或者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经北京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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